【导语】2021年陕西安康石泉县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【3人】已发布,报名时间:2021年2月2日—2月28日。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:
石泉县融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,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记者(新媒体编辑)3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。
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,无违法、违纪等不良记录。
3.热爱广电事业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,具有与履职岗位相适应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。
4.年龄在28周岁以内(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有工作经验,能力特别出众的年龄可放宽到32岁。
5.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。
6.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。
(二)相关要求
有与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或从业经验者优先。
二、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
招聘人员工资3000-5000元(含五险)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,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。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。
三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:2021年2月2日—2月28日
(二)报名地点:石泉县融媒体中心六楼(石泉县环城路延伸段14号)
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书扫描件、个人简历、2寸照片2张。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《招聘公告》,在《报名表》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。
四、招聘程序
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选人原则,采取面试、体检相结合的方法,公开选拔,择优聘用。
(一)体检:由石泉县融媒体中心管委会统一组织,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(试行)》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《关于修订(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及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(试行)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公示:依据面试一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“石泉融媒”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。反映问题应用实名,对匿名反映并且没有提供确凿证据的一般不予核查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。
五、签定劳动合同
公示期满无异议者,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1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对聘用人员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实行合同聘期管理制,每个聘用期1年,对违法违规、不胜任现职的及时解聘,聘用合同自行终止。
报名联系电话:
联系人:0915-6311157
石泉县融媒体中心
2021年2月2日
石泉县融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,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记者(新媒体编辑)3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。
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,无违法、违纪等不良记录。
3.热爱广电事业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,具有与履职岗位相适应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。
4.年龄在28周岁以内(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有工作经验,能力特别出众的年龄可放宽到32岁。
5.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。
6.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。
(二)相关要求
有与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或从业经验者优先。
二、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
招聘人员工资3000-5000元(含五险)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,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。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。
三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:2021年2月2日—2月28日
(二)报名地点:石泉县融媒体中心六楼(石泉县环城路延伸段14号)
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书扫描件、个人简历、2寸照片2张。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《招聘公告》,在《报名表》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。
四、招聘程序
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选人原则,采取面试、体检相结合的方法,公开选拔,择优聘用。
(一)体检:由石泉县融媒体中心管委会统一组织,体检标准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(试行)》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《关于修订(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及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(试行)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二)公示:依据面试一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“石泉融媒”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。反映问题应用实名,对匿名反映并且没有提供确凿证据的一般不予核查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。
五、签定劳动合同
公示期满无异议者,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1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对聘用人员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实行合同聘期管理制,每个聘用期1年,对违法违规、不胜任现职的及时解聘,聘用合同自行终止。
报名联系电话:
联系人:0915-6311157
石泉县融媒体中心
2021年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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