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考生: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》(人社部发[2019]90号)相关措施,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,加快海南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发挥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促进和稳定就业的作用。依据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(2026版)》,旅游与大健康学院现就有关报名条件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培训及认定职业(工种)
(一)适用对象
从事或准备从事游泳救生员职业的人员。
(二)申报条件
1.具备以下条件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
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取得本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。
(2)国家二级及以上游泳运动员取得本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。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取得本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。
二、考试方法及要求
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考试、实操考核。理论考试以笔试、机考等方式为主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;实操考核主要采用现场展示、现场模拟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。
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者为合格。实操考核时,考生必须通过达标项目的测试,否则不能参加后续技能考试。
三、考试方式
(一)理论考试-采用闭卷形式,考核时间60分钟。
理论考试内容:游泳公共卫生安全常识,游泳卫生常识,自我救助,安全标识设置,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,救生器材,急救器材,救生员装备、器材的管理与保养,通信器材和联络信号的设置,救生基本技术,现场赴救,现场急救等。
(二)实操考核-当场进行技术展示,根据要求(标准)给予评定。
1.达标项目:25米速度游、20米潜泳。
2.实操部分:现场赴救、现场急救。心肺复苏为否定项目,未完成全部考核流程、操作程序错误、按压位置不正确或该项目总分不足24分,则实操考核不合格。
3.成绩有效期:单项(理论考试或实操考核)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。
四、考试须知
1.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入场,并提前到达考场等候考试。
2.笔试考试由考生自备书写工具;实操考核由考生自备泳帽和泳衣裤等游泳装备,不可带鼻夹、耳塞等辅助工具,以及脚蹼等助力工具,不准带无关物品参加考试。
3.考生不得在考场内向监考人员或考评员询问与考试无关的问题。
五、收费标准
学生:1180元/人(含鉴定费,凭学生证)
社会考生:1880元/人(含鉴定费)
六、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
拟定培训时间:2026年10月下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培训地点:三亚学院
七、咨询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老师
咨询电话:18689882702
一审一校:竞合
二审二校:汝舒
三审三校:慧川

